本報訊 “這7件虛假訴訟案,是今年年初我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涉黑案件中發現的,現已被法院全部認定為虛假訴訟案件,并已進入執行回轉程序。”10月28日,鐵嶺市銀州區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負責人張營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2019年以來,銀州區檢察院積極履行檢察職能,以虛假訴訟監督為著力點,加強民事檢察監督工作。針對虛假訴訟“發現難”“取證難”等問題,加強民事檢察部門與刑檢部門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機制建設,對虛假訴訟監督形成合力。
今年年初,銀州區檢察院刑檢部門將其辦理的一起涉黑案件中發現的虛假案件線索移送民事檢察監督部門,兩部門采取證據補偵、訊問、詢問同步互補的方式,對7件虛假訴訟案提請抗訴,并向其他檢察院移送涉虛假訴訟案件線索4件。
9月末,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認定抗訴機關的抗訴理由成立,撤銷銀州區檢察院提請的7件虛假訴訟案的判決、調解書,并駁回原審原告的起訴。
當銀州區檢察院將鐵嶺中院的裁定結果通知六旬的當事人王某時,王某激動地說:“我的唯一住房終于保住了,我和老伴不用再過寄人籬下的日子了,當初只是出于義氣,拿房產幫人貸款8萬元,最后被認定為房屋買賣,我的房子可值30萬元呢!”
張營告訴記者,近年來,虛假訴訟時有發生。虛假訴訟表現為:當事人以虛構案件事實、捏造法律關系、偽造訴訟證據的方式,制造假案件、假訴爭。不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而且嚴重損害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和公信力。這些案件在上一級民行部門的有力指導下,均被認定為虛假訴訟案件,有效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