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鐵嶺市兩級檢察機關不斷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擴大法律宣傳范圍、加大對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力度,取得良好效果。
殷某非法捕獵野生動物,違法獲利,3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7月,鐵嶺市人民檢察院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調查。9月3日,殷某提出申請,爭取訴前和解。鐵嶺市檢察院進行全面審查后認為,殷某違法所得已被依法追繳,其本人認識到自己非法狩獵行為的危害性,主動悔過,并愿意公開道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之規定,訴前和解依據充分,內容適當。
9月18日,鐵嶺市檢察院邀請鐵嶺市、縣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人民監督員,公益訴訟社會監督員,林業、公安等相關部門代表擔任聽證員并發表聽證意見,一致同意該案達成訴前和解。9月20日,殷某根據和解協議在國家級媒體向社會公眾進行了公開道歉。
鐵嶺市兩級檢察機關趁熱打鐵,繼續精耕細作。10月10日,鐵嶺市檢察院與西豐縣人民檢察院共同組成志愿者服務隊,來到案發地西豐縣和隆鄉,通過法律宣講、發放宣傳單和宣傳手冊等方式,開展法律宣傳活動,營造共同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