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為充分發揮行政裁決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省司法廳日前會同相關部門對有法律、法規設定依據的行政裁決事項進行了梳理,公布了《遼寧省(中)直部門行政裁決事項基本清單(第一批)》,明確了省財政廳等8家單位共14類可以申請行政裁決事項的法律、法規設定依據、實施主體和行使層級,進一步健全行政裁決制度,指引行政裁決工作。
據悉,14類行政裁決事項包括: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土地權屬爭議行政裁決,探礦權勘查范圍爭議調處,采礦權勘查范圍爭議調處,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行政裁決,草原權屬爭議處理,對在河道管理范圍從事有關活動造成國家、集體、個人經濟損失的裁決,對不同行政區域間水事糾紛的裁決,對計量糾紛的調解和仲裁檢定,對企業名稱爭議的裁決,專利權侵權糾紛處理,侵犯植物新品種權處理,電信網間互聯爭議裁決,電力并網互聯爭議處理。
同時,明確要求省(中)直依法承擔行政裁決職責的行政機關,要高度重視行政裁決工作,精心組織,明確工作要求、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等。要把健全行政裁決工作機制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納入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體系,列入權力清單向社會公布。要與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行政執法工作任務緊密結合,加強行政裁決工作隊伍專業化建設,不斷增強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要充分運用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加大行政裁決工作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群眾了解和支持行政裁決工作,引導人民群眾通過行政裁決解決有關民事糾紛。各市政府要大力推行行政裁決工作,不斷完善行政裁決制度,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行政裁決在人民群眾中的認知度,充分發揮行政裁決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要進一步厘清以法律、法規為依據設定的行政裁決事項及相關實施主體、行使層級等。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好職責,認真指導開展行政裁決工作。
下一步,省司法廳將根據司法部公布的第二批國務院部門行政裁決事項基本清單,對我省行政裁決事項進行補充完善并適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