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日前,省司法廳專門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告知承諾證明事項核查核驗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對2019年以來試行的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全面進行核查核驗。
據省司法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開展核查核驗工作是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的重要環節。2019年,對涉及律師等審批業務中的4大項9個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已辦理審批業務1300多件,精簡證明材料1500多件,大大壓縮了審批時限,提高了審批效率,為行政相對人提供了方便條件。
《通知》結合證明事項的特點明確核查時間、核查標準、核查方法,要求采取現場核查、函詢核查、內部核查等,分類確定核查方法,優化工作程序,加強業務協同,全力做好核查核驗工作。重點對律師審批中涉及“無刑事處罰證明”“兼職律師工作經歷”“不具有《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情形的證明”等承諾事項開展核查核驗,并對下一步的核查核驗工作提出具體安排。
該負責人表示,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多個部門,難度很大,各地要指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此項工作的開展將為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全面推廣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