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律的公正不僅在于它能衡量出何種行為是犯罪,還在于它能衡量出被告人應受到的制裁。”在法庭辯論階段,遼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伍崇偉以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他客觀公正地分析全案量刑情節,發表了精準的出庭意見,認為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一審判決定性準確、訴訟程序合法,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建議法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記者昨日獲悉,遼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方某彩購買假幣上訴案,是案件管理部門通過隨機抽取,由伍崇偉承辦的刑事上訴案件。從案件受理之日起,伍崇偉積極履行職責,審閱案件,調查核實主要證據材料,擬定案件審查報告、庭審預案和出庭意見。
庭審中,公訴人、法官、被告人身處不同地點,整個庭審以“無接觸”模式順利完成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等庭審流程,過程規范有序。控辯雙方對該案證據發表針對性意見,全面開展質證。
此次網絡開庭既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又確保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和案件辦理實效,保障疫情期間訴訟工作的有效運行,實現疫情防控與高效辦案兩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