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記者3月10日獲悉,省司法廳日前印發《關于規范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期間涉企執法檢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切實為企業減輕負擔,全力支持企業保經營、穩發展,助力企業復工復產順利進行;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綜合考慮疫情防控的總體形勢,選擇最有利于防控阻擊疫情、最有利于保障企業復工復產、最有利于懲治違法行為的行政執法措施,力求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意見》規定,針對疫情防控行政執法關鍵環節,加強對與疫情防控有關的執法事項檢查力度,加大建立落實應急行政執法提醒制度,及時查處危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行為。對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野生動物非法交易等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疫情防控執法案件要加強查處。凡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直接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的行政檢查應加大力度,隨機檢查,實施備案管理。發現違法行為涉嫌刑事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及時依法依規向公安機關移送。
《意見》明確,對復工復產企業的違法行為,社會危害程度不大的,盡量采取說服教育、告知承諾、警告、現場責令改正等方式,及時加以制止。合理使用行政裁量權,防止執法過度、簡單粗暴,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對違法行為顯著輕微,經提醒及時糾正且沒有造成社會實際危害結果的,落實包容審慎原則。不得機械執法、一罰了之,盡可能減少疫情防控對企業和社會生產生活的影響。
《意見》要求,為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創新疫情期間行政執法檢查方式,減少現場檢查頻次,積極推行“不見面檢查”,利用已有的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手段,實現智能化執法,做到網上檢查、不見面、保安全,確保工作高效與合法相統一。有條件的部門可以通過無人機、機器人、遠程攝像頭等智能設備開展行政執法活動。對守法經營、社會信用好的企業優先采用“不見面檢查”形式,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方式。
《意見》還提出:堅持風險防控和教育引導相結合原則。要文明執法、人性執法,以教育為主、強制為輔,避免引發爭執或者其他事端。嚴格規范涉企執法檢查程序。各執法部門在執法檢查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堅決杜絕以疫情防控為由,違反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實施涉企執法檢查。同時,要切實強化涉企執法協調監督,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