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記者2月24日獲悉 遼陽縣人民檢察院對兩起以購買紅外線測溫儀、口罩為名涉嫌詐騙的犯罪案件做到當日受理,當日提起公訴,在疫情防治期間,從快從嚴從重處理相關案件。
1月31日,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時期,被害人夏某的朋友要購買一批口罩,于是找到夏某幫助聯系,夏某想到之前在微信群中有人發過出售口罩的信息,于是他添加了被告人吳某的微信。吳某對夏某謊稱可以購買到口罩,夏某通過微信分別給吳某轉賬1328元、1399元、4600元,共計7327元。吳某收到錢后并沒有為其發貨,還在網上下載了虛假的快遞單號發送給夏某,告知其已經發貨。一直沒有收到貨的夏某一再追問吳某,吳某為了防止事情敗露將夏某的微信拉進黑名單。隨后,吳江使用的微信因發送虛假出售口罩信息被封。2月13日,吳某因涉嫌詐騙罪被遼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2月初,被害人蘇某與被告人杜某通過微信結識,蘇某想購買一批紅外測溫儀,屬疫情防控期間緊缺物資,杜某在明知自己沒有能力購進紅外測溫儀的情況下,對蘇某謊稱自己可以購買到,并發來營業執照證明自己的實力,同時向蘇某索要定金50000元。蘇某信以為真,通過支付寶和微信轉賬方式向杜某轉款共計50790元。隨后,杜某又通過制作虛假轉賬和聊天記錄,告知蘇某是自己的哥哥嫂子能購買到紅外測溫儀,蘇某一直等不到杜某發貨,多次詢問,杜某害怕事情敗露不得已返還蘇某25000元,剩余貨款拒不返還。2月12日,杜某因涉嫌詐騙罪被遼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杜某拒不供認其涉嫌詐騙,提出辯解,其沒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辦案人員建議公安機關重新復核被害人,查實犯罪嫌疑人犯罪細節,堵塞漏洞,有力地反駁了杜某的無理辯解。
疫情發生以來,遼陽縣檢察院加強與公安機關溝通聯系,完善工作協作機制,在公安機關偵查兩起涉疫情詐騙案件后,主管副檢察長曾憲繼帶領第一檢察部干警主動提前介入該兩起案件,了解案情,審查證據,與公安機關溝通下一步工作重點,引導公安機關偵查辦案,確保涉疫情犯罪從快從嚴處理。
2月19日,公安機關將該兩起案件移送起訴至遼陽縣檢察院,檢察院當天即組織辦案人員告知、訊問犯罪嫌疑人,制作法律文書,對一起認罪的案件適用認罪認罰,當天即對兩起案件提起公訴,以達到對疫情期間犯罪行為的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