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支持企業開工復工,扎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法律服務工作,2月12日,沈陽市司法局出臺了《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開工復工法律服務的通知》,要求各區、縣(市)司法局,局機關相關處室,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從多個方面支持企業開復工。舉措主要包括:
整合資源 發揮公共法律服務職能作用
——全力保障法律服務質量,組織社會律師進駐公共法律實體平臺和熱線平臺,提高法律服務質量;
——優化法律服務工作方式,引導企業和勞動者通過“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平臺和網絡平臺尋求法律服務;
——暢通網上咨詢、網上申請、網上辦理,充分發揮線上服務優勢; ——全力保障法律服務供給,提供“一對一 ”24 小時全天候律師在線法律服務,簡化服務環節,優化派單流程,做到“接聽即答”“接單即辦”;
——建立與工商聯等部門的協調機制,及時掌握企業和勞動者法律服務需求,切實把公共法律服務送到企業和勞動者身邊。
突出特色 實現審批事項辦理不間斷
——推進“網上辦”“不見面”審批工作方式,通過市政務服務網,按照相關指引進行辦理,全力做到“網上辦、不見面、保安全、能辦事”;
——實行首問負責制,推出“事先預約、集中幫辦代辦”等特色服務,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辦事效率;
——推出“預約辦”工作模式,增派力量專人負責網上或電話咨詢、網上預約和申請,實現讓“數據多跑腿,群眾少跑路”;
——推出期限延長登記業務,延續登記可以延期到疫情穩定后辦理。
積極作為 提供全方位律師服務
——充分發揮沈陽市中小企業律師服務團的作用,完善服務制度,創新服務模式,主動為全市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法律服務;——開展公益法律咨詢,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提供公益法律咨詢服務;針對中小企業可能遇到的勞動用工、醫療社保、經濟合同糾紛等法律方面的問題提供法律咨詢解答,幫助中小企業防范并化解法律風險;
——針對中小企業在經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問題,為中小企業提供免費法治體檢服務,提出應對措施或合理化建議,促進中小企業全面健康發展。
優質高效 積極辦理有關公證業務
——各公證機構采取專人辦理的方式,提供在線預約、線上受理、線上提供資料、郵寄公證書等延伸服務;
——對企業因疫情造成的延長假期、延遲復工、交通管控等原因,導致面臨不能按約定履行合同帶來的違約風險,提供提存公證,合理規避風險;
——對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搬遷、封存企業的設備和物資時,充分發揮公證的證據保全作用,保障企業財產不受損失,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開展打擊哄抬物價行為的公益行動,消費者遇到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不法行為,都可以通過“公證云”APP 進行自助取證,向相關部門舉報,并在需要時在線申請出具相應的電子公證書進行維權。
主動擔當 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鑒定服務
——各司法鑒定機構對涉企鑒定開通“綠色通道”,優先提供服務,縮短鑒定時間,適當減免涉企鑒定收費;
——各鑒定機構要根據鑒定人的專業特長,通過視頻網絡等形式組織開展相關鑒定宣傳和鑒定咨詢,就企業和勞動者在司法鑒定方面的法律需求作以答詢;積極參與疫情防控中產生的涉鑒矛盾糾紛化解,特別是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現或可能出現的醫患糾紛等方面的鑒定服務;——為法院依法快速審理企業復工復產過程中涉及合同糾紛、勞動者權益保護等訴訟案件,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鑒定服務。
暢通渠道 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開通疫情防控期間企業開工復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建立快速受理辦案機制;
——啟用個人經濟困難聲明制度,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補辦;
——充分利用“12348”電話熱線等方式開展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對確需到接待場所的,開展預約制服務;
——建立與財政、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老齡辦等部門信息互通、工作互動協調機制,強化法律援助機構辦案異地協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