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營口市司法局深入貫徹落實營口市政府要求,從嚴從實把好“紅頭文件”合法性審核關口,切實保障政府規范性文件出臺于法有理、于法有據,為法治營口建設提供堅強保障。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營口市司法局均將其納入審核范圍。同時,聯合營口市政府辦公室嚴格落實“發文必審為前提”,非經司法局審定合格的規范性文件嚴禁進入發文程序,確保審核制度精準落實。
同時,為確保各相關部門設定規范性文件更為合理恰當、更能體現法治營口建設的硬性要求,營口市司法局制定了《營口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辦法》,為各相關部門開展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供了依據和遵循。
在審查過程中,該局堅持“一盤棋”工作思想,緊抓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重要“維度”,密切結合營口市具體實際,全力配合各相關部門開展工作。針對不同文件類型,綜合采用專家論證、書面征求意見等方式,充分聽取社會公眾、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及有關專家對規范性文件的法律意見。
截至目前,營口市司法局共審核政府規范性文件45件,提出196條修改意見。其中涉及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14件,制度類8件,教育行業管理類、市政管理類各5件,促進農業農村發展類4件,醫療管理類、應急處置類各2件,經濟管理類2件,安全生產類、生態環境類、信息公開類各1件。
“紅頭文件”的審核既要把好“出文關”,又要夯實“清理關”,必須堅持“出文”“清理”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
為保障規范性文件的實效性和實用性,營口市司法局堅持開展規范性文件常態化清理工作,確保規范性文件動態化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經清理,營口市政府規章修改1件、廢止0件。營口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廢止29件、修改18件,廢止文件占清理總數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