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鳳城市人民法院在執行18件合同糾紛案件時遭遇抗法,執行人員果斷處置,將18件案件全部執結。
2014年,鳳城市邊門鎮的郝某與本村18名村民簽訂了荒山承包合同并交了承包款,后18戶村民反悔,起訴到法院。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決合同無效,18戶村民返還郝某承包款,但村民們拒不返款。日前,郝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鳳城市法院執行局執行人員到該村開展執行工作時,被執行人找到本村一名被鑒定為有精神障礙的人來到執行現場,除用語言相威脅外,還用石頭將警車玻璃砸碎,眾多村民圍觀并起哄。危急時刻,執行人員果斷將精神病患者帶上警車,送往精神病院,隨后返回執行現場繼續開展執行工作。被執行人見此情景,迫于法律的威懾,都履行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