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動司法”加賦服務新動能
法庫縣人民法院創新多元解紛機制紀實
人民法院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處于各種社會矛盾的最前沿,如何能動司法,化解更多的社會矛盾,較為充分地滿足整個社會的司法需求,進而促進社會良性發展,成為法院不得不面對的重大命題,亦使其司法活動在保民生、促發展、建和諧方面具有了重大意義。
年初以來,法庫縣人民法院在深入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立足實際,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實現了“四個率先”——組織“法治體檢”對接會、派駐遼寧法庫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綜合調處工作室、創建“法官公示牌”進鄉村工作機制、成立“民商事糾紛中立評估室”,均為全省法院首創。能動司法,緊緊跟隨政策大局的變化,擁有了更豐富的內涵。
據悉,1至11月,法庫縣法院主要審判指標始終處在沈陽兩級法院前列,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為全縣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
保民生 5通電話讓老百姓少跑20公里
“您就是王曉偉庭長嗎?謝謝您幫我解決了那件難心事兒,既讓我得到了換地補償,還讓我及時種上了地?!崩罾蠞h緊緊握著王曉偉的手連連道謝。
6月中旬,記者第一次到法庫縣法院采訪“法官公示牌”進鄉村時,一下子就被這一幕吸引住了。
李老漢今年74歲,是法庫縣大孤家子鎮拉馬橋村村民。22年前,因第二輪土地承包時承包地太遠,就與同村村民私下“互換”了12畝地,為了提高農作物產出,李老漢將旱地變為水田,打井、灌水、圍地,投入了不少精力和費用。
誰知,今年5月前后,對方幾次聯系李老漢,告知其要把土地再換回來。
5月28日,大孤家子鎮人民法庭庭長王曉偉接到一通電話……“當天我在院里開會,開完會我回的電話,李大爺說自己種不上地,村里有一家不讓他種地,向我求助?!?
隨即,王曉偉聯系了拉馬橋村村委會,該村村委會主任李鐵中稱,當地村民通過“口頭協議”換地耕種的情況比較普遍……通過電話溝通王曉偉了解到,要求李老漢“歸還”耕地的是同村的孫桂香(化名),多年來,兩家換地耕種互不打擾。去年孫桂香丈夫過世后,她和兒子一直都想把地換回來,目前雙方對“補償款”的數額未達成一致意見,“李老漢把旱地改成水田花了錢,補償數額一直沒談攏?!蓖鯐詡τ浾哒f。
找準了“矛盾點”,王曉偉聯系了法庫縣司法局大孤家子司法所所長邵英華,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充分互動,“雙管齊下”做起了雙方的調解工作……5月31日,王曉偉打出了第5通電話:“李大爺,500元錢補償款您能接受不?對這個事兒還有啥不滿意的都可以跟我說?!眱H僅3天時間,這起糾紛得以妥善解決。
“王法官很負責任,他為了我的事兒賣了不少力氣!打官司得跑幾趟法庭,少說20公里,法院的新政策讓我受益了。”采訪中,李老漢一再感謝王曉偉。
“您是怎么知道王法官的電話的?”記者與李老漢嘮起了家常,“到村里看到的唄!村里、鎮里的農林部門我都跑了好幾趟了,時間不等人,地不能撂荒?!崩罾蠞h坦言,打電話之前他沒抱太大希望,“我在鎮里咨詢過律師,律師說我這官司贏面很小?!?
“幸虧沒打官司,不然走簡易程序也得3個月,您這地肯定是種不上了?!蓖鯐詡バχ舆^話茬。
在拉馬橋村村委會辦公室,記者看到了墻上的“法官公示牌”,上面有法官的照片、姓名和聯系方式。“如今,農民們的法律意識都很強,更愿意找法院、找法官解決糾紛?!痹诶铊F中看來,“法官公示牌”的設立讓基層社會治理有了新載體,法官們就地化解糾紛,維護了基層的和諧穩定。
據了解,今年1月,法庫縣人民法院召開服務和保障鄉村振興戰略暨人民法庭工作會議后,就開展了“法官公示牌”進鄉村工作,截至目前,該縣240個村(居)委會均設立了“法官公示牌”,實現了法官指導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全覆蓋。全院法官累計接聽電話300余次、解決糾紛121件,兩個人民法庭受案率下降了10.3%。
“老百姓的聲音才具有說服力,‘法官公示牌’進鄉村,讓老百姓們可以‘家門前見法官’‘心底里親法官’‘行動上信法官’,即使沒走進法院的大門,也能感受到司法溫暖。”法庫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林道出了這項工作的初衷和意義。
今年6月,王曉偉(右)到下轄鄉村了解情況
促發展 “法治體檢”為企業“問診把脈”
近兩年來,法庫縣法院始終以服務全縣經濟發展為己任,自覺把各項工作放到黨委、政府的全局工作中去考量,真正實現在服務中司法、在司法中服務。
2018年11月中旬,法庫縣法院出臺了《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為進一步落實落細該意見,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看得見、摸得著、實實在在的法律服務,今年年初,該院組織了一場“法治體檢”對接會,法庫縣的80位企業家、40位律師、40位法官齊聚一堂……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傷,算不算工傷?”沈陽利豐達糧油有限公司負責人問。“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線上,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的,應劃定為工傷。”北京大成(沈陽)律師事務所金融保險業務部主任朱紅的回答簡潔又清晰。
“那到底什么是合理時間,什么是合理路線呢?”又一個問題讓企業家們疑惑了。
與會企業家們踴躍提問,勞動爭議成為大家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
記者注意到,在對接會現場,除了勞動爭議外,關于法庫縣的支柱產業——陶瓷企業的生存發展共性問題也幾次被提及。據了解,我省作為我國十大建陶產區之一,日產陶瓷磚134.27萬平方米,其中80%以上都集中在法庫地區。
“以‘法治體檢’為先導,幫助企業堵塞法律風險‘漏點’是第一步,下一步,我們還要幫他們梳理經營管理‘痛點’、打通依法維權‘堵點’。”會議結束后,陳林如是說。
找準“病灶”對癥下藥,瞄準“靶子”有的放矢。今年5月,法庫縣法院派駐遼寧法庫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綜合調處工作室應運而生。
提到這個辦公室的“功效”,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劉國印豎起大拇指,“工作室揭牌之后,張百才(退休法官、工作室調解員)盡職盡責,連續兩周挨家走訪,不但摸清了68家實體企業的經營情況和遇到的難題,還‘面對面’‘零距離’地提供司法服務?!眲「嬖V記者,法院“聽到”企業的“聲音”后,也第一時間做出了積極回應——開辟企業訴訟糾紛綠色通道,為企業提供立案、審判、執行的一站式服務。
采訪中,張百才坦言,目前以及下一階段,法庫縣法院都在深入探索如何將矛盾糾紛化于未發、止于未訴,如何在審理執行中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這兩點可能關乎企業的存亡?!敖衲?月到9月,我主持調解解除了20個案件的訴前保全,在保護申請人利益的基礎上,真正為轄區的陶瓷企業創造了可持續經營的條件。”
對此,陳林表示,營造讓民營企業家創業專心、投資放心、經營安心的營商環境,人民法院責無旁貸。
今年10月,法庫縣法院中立評估“第一案”召開首次中立評估會議
疏訴源 24名律師進法院居中“斷案”
讓每一類糾紛都能通過最適合的方式得到解決,讓所有當事人都能獲得各自需要的、個性化的糾紛解決服務是社會治理專業化的必然要求。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專業化水平,迫切需要實現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升級換代,從緩解信訪和辦案壓力,向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的源頭治理轉變,努力促進社會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
積極探索民商事糾紛中立評估機制則是法庫縣法院著力提升新時代化解矛盾糾紛能力水平的生動實踐。
10月18日,全省首個“民商事糾紛中立評估室”在法庫縣法院成立,該院在訴訟服務中心專門設立了評估案件分流窗口,引導訴訟經驗明顯不足、訴訟請求明顯不合理、存在較高敗訴風險的民商事案件進入中立評估程序。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案件在立案前或立案后、開庭前均可轉入中立評估程序。
“中立評估與律師調解有序結合,疏導當事人預期、化解紛爭、疏減訟源、輔助審判,是律師應盡的一份社會責任。”沈陽市律師協會會長、北京大成(沈陽)律師事務所主任孫長江表示,首批受聘的24名律師大多數執業時間10年以上,多為律所主任或高級合伙人,在沈陽地區有一定的知名度,“律師們的參與熱情非常高,超出了我們的預期?!?
10月30日,記者參與旁聽了法庫縣法院中立評估“第一案”。
原法庫縣吉祥街道辦事處經管站站長毛玉石介紹稱:吉祥街道西門社區(原法庫鎮西門村)在1998年沒有進行第二輪土地延包(在上次土地承包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土地承包者對原承包地繼續承包使用,承包期限一般為30年),土地集中在少數村民手中,造成土地承包不均。2005年完善二輪延包時,依然沒有按當時現有人口平均發包。
2018年3月,根據我省《關于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通知》,原村委會通過調查問卷、代表會議通過了“確權確股不確地”方案。
今年年初,西門社區的大田地以每畝270—370元價格集中對外發包,菜田地因原種植戶在土地上投入比較多,已建大棚、看護房等,社區決定仍由原種植戶耕種,每畝承包金按350元計算,至今仍有100余戶農戶拒交。社區欲以侵占集體資源為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受理,支持西門社區收取農戶拖欠的承包費用。
“確權確股不確地有什么法律依據?”“承包金350元是如何確定的?”“現在是否發放了土地股權證?”“你們對省里的文件‘量化股份’這一項是怎么理解的?又是怎么分配的?”了解基本情況后,孫長江及沈陽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陳國興、遼寧卓政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馮偉、遼寧申揚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安慶芳等中立評估員們輪流就案件的“爭議焦點”向法庫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林長義、吉祥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周喆發問。
隨后,經過近一個多小時的激烈討論,中立評估員們最終形成了一份中立評估意見書:土地不應打亂均分,應本著尊重歷史和既成事實的原則,建議社區撤訴,待相關手續完善后視進展情況再決定是否提起訴訟,建議法院不予受理。
“近年來,土地承包糾紛案件增多,其判決結果涉及很多農民的切身利益,影響面非常大。法官依據法律很難作出判決,法律并不能解決所有社會問題?!蓖瑯訁⑴c旁聽的遼寧大學法學院教授郭潔對記者表示,這絕不是“踢皮球”。
陳林告訴記者,在“第一案”中,中立評估員們的“預斷”為法院起到了案件過濾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發揮律師的職業優勢,促使糾紛及時解決、矛盾有效化解。
釋解
“能動司法”:法院立足審判職能,發揮主觀能動性以回應轉型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主要強調的是法院和法官如何積極履行職責,主動順勢而為,有所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