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1月18日,記者獲悉,為深入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推動全省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加強試點工作督促指導,確保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取得實效,日前,省司法廳會同省營商環境建設局印發《遼寧省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考核評估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對考核評估的主體、內容、程序、等級等做出了明確規定,對考核評估好的試點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并向司法部推薦其經驗做法;對考核評估不合格的試點單位,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
遼寧長安網訊 11月18日,記者獲悉,為深入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推動全省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加強試點工作督促指導,確保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取得實效,日前,省司法廳會同省營商環境建設局印發《遼寧省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考核評估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對考核評估的主體、內容、程序、等級等做出了明確規定,對考核評估好的試點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并向司法部推薦其經驗做法;對考核評估不合格的試點單位,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