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月31日,省司法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我省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和律師調解試點工作情況。
省司法廳律師工作處處長何可人、省律師協會會長楊興權參加發布會并答記者問。發布會由省司法廳新聞宣傳辦公室副主任吳桂靜主持。
何可人介紹,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發了《關于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辦法》,為了貫徹落實司法部的工作要求,2018年年底,省司法廳與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制定《遼寧省開展刑事案件審判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在沈陽市、大連市、丹東市、朝陽市、盤錦市進行試點。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主要是刑事案件審判階段的律師辯護全覆蓋。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是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內在動力。為此,《實施辦法》對進一步保障刑事辯護律師執業權利作出了相應規定。
楊興權介紹,近年來,我省律師隊伍不斷壯大,服務領域不斷拓展,律師事業取得長足發展,截至目前,我省律師隊伍已經發展到14461人,律師事務所1132家。廣大律師積極參與各類調解活動,注重發揮熟練掌握法律知識技能、相對客觀中立、容易取得當事人信任等工作優勢,在預防化解矛盾糾紛、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出臺《關于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的意見》,為貫徹落實司法部工作要求,2018年年底,省司法廳與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出臺了《關于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在沈陽市、大連市、鞍山市、本溪市、錦州市、營口市等城市進行試點,明確了律師調解的四種工作模式:一是在人民法院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二是在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三是在律師協會設立律師調解中心,四是在律師事務所設立調解工作室。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律師協會和律師事務所應當向當事人提供承辦律師調解工作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調解員名冊,并在公示欄、官方網站等平臺公開名冊信息,方便當事人查詢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