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月18日,全省首個“民商事糾紛中立評估室”在法庫縣人民法院宣告成立,沈陽市律師協會的24名律師受聘成為該院的首批中立評估員。據悉,這是法庫縣法院在多元化解社會矛盾方面所做的有益探索。
在隨后召開的座談會上,法庫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林表示,近年來,案多人少一直是困擾法院的難題,不僅案件數量逐年增多,當事人的訴求也越發復雜多樣。為深入推進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中“有條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探索建立中立評估機制”相關規定,法庫縣法院與縣司法局、沈陽市律師協會合作,引入民商事糾紛中立評估機制,履行各方社會責任,發揮各自優勢,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和社會管理工作創新。
據了解,法庫縣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專門設立了評估案件分流窗口,當事人就民商事糾紛訴至法院后,法院征得各方當事人同意,引入評估員對各方的爭議問題或糾紛處理進行法律分析或專業評判,并在此基礎上進行調解或引導當事人協商和解,從而促成糾紛及時解決、矛盾有效化解。根據當事人申請,法官對調解協議內容進行審查后,可當場出具民事調解書。“即便不能現場達成調解協議,矛盾糾紛經評估后進入訴訟,也能促使當事人合理調整訴求,對爭議結果持比較客觀的預期。”沈陽市律師協會會長孫長江對這一制度表示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