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月10日,記者從鞍山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市檢察院會同市工商聯合會、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出臺了《關于在優化營商環境保障經濟發展中建立健全溝通聯系機制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切實為民營企業健康有序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實施辦法》明確了各自的職責和工作內容,各級工商聯要適時向檢察機關、營商環境建設局通報非公有制企業需求情況;檢察機關要適時向工商聯、營商環境建設局通報查辦涉企案件信息,征求非公有制企業的意見建議,對工商聯、營商環境建設局反映的突出問題要高度關注、認真督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營商環境建設局要適時向檢察機關、工商聯流轉相關舉報、投訴線索,并對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指導統籌。
《實施辦法》還要求全市檢察機關嚴格規范涉企案件司法標準,在辦理涉及民營企業的案件中,注重傾聽企業訴求,認真核查案件線索,正確把握涉企犯罪案件的法律界限,依法支持工商聯、營商環境建設局開展法律維權工作。
同時,檢察機關進一步完善非公有制企業法律投訴快速受理機制,規范12309檢察服務平臺和控申部門在線索受理、流轉、核查方面的工作流程,對工商聯、營商環境建設局反映的司法工作人員違法插手經濟糾紛、違法辦案、違法處理罰沒財產等情況進行及時法律監督。發揮檢察機關公職律師團隊作用,在視頻接訪、民營企業服務熱線、民營企業微信群等方面為非公有制企業尋求法律咨詢、預防咨詢、司法救助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通過開展普法講座、案例剖析會、庭審旁聽以及參觀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對非公有制企業從業人員開展法治警示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