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積極推動非訴糾紛解決機制與審判工作順暢銜接、高效運轉,保障當事人盡快實現合法權益,9月25日,大連海事法院與大連仲裁委簽署了《航運糾紛案件訴調對接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以優化整合大連海事法院和仲裁委在涉航運企業糾紛中的矛盾化解能力為立足點,著眼于雙向配合,合力解紛。雙方通過設立訴調對接辦公室,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交流制度,予以司法確認和委派特邀調解員等方式深入開展全方位訴調對接合作,切實推進訴訟調解與仲裁調解相銜接,及時、高效、妥善處理各類航運企業民商事案件,有效維護各方主體合法權益,共同營造和諧穩定的法治環境。
雙方合作推進“訴訟調解+仲裁調解”新機制。對涉及仲裁委所轄航運企業案件在訴前、訴中和執行各環節,充分引入仲裁委調解疏導工作,對于調解成功案件依法予以司法確認,對于調解無效案件立即引入訴訟程序積極開展審理,以此精準化解矛盾,切實減輕當事人訴訟負擔,降低訴訟成本,從而有效縮短案件辦理周期,大幅提高矛盾化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