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9月20日獲悉,為保障判處實刑罪犯交付執行工作的順利進行,解決實踐中存在的收押難、投監難等問題,防止罪犯脫管、漏管、脫逃,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在省委政法委的有力領導和大力支持下,省人民檢察院聯合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制定印發了《關于加強判處實刑罪犯交付執行工作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近年來,全國普遍反映判處實刑罪犯未依法交付執行刑罰、病殘孕等罪犯收押難、投監難等問題突出,嚴重損害了刑罰執行公平公正和司法權威,給社會帶來了嚴重的安全隱患。為此,2016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在全國部署開展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
為加強源頭治理,努力形成規范全省罪犯刑罰交付執行工作長效機制,2018年年底,省人民檢察院將2016—2017年“兩高兩部”組織開展的“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以及2018年最高檢組織開展的“深化推進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檢察監督活動”相關情況形成報告向省人大常委會、省委政法委進行專報,積極爭取領導支持。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視,責成省檢察院刑罰執行檢察部門牽頭各省直政法單位開展實地調研,摸清罪犯判處實刑未執行刑罰問題癥結,厘清職責,結合全省實際,聯合制定規范全省判處實刑罪犯刑罰交付執行工作規范性文件。
今年上半年,省檢察院指派專人配合省委政法委進行相關文件起草工作。在經過反復論證、征求意見后,最終定稿。日前,《規定》由省檢察院牽頭完成會簽,印發全省指導實踐。
《規定》明確了罪犯刑罰交付執行過程中各級政法機關職責,罪犯暫予監外執行和社區矯正的銜接,刑罰執行機關收押、收監罪犯的制度保障。《規定》還吸收了財政部門、衛生主管部門和民政部門參與其中,協助司法機關解決罪犯刑罰交付執行中的財政保障、暫予監外執行病情診斷指導、系未成年子女唯一撫養人的罪犯的子女收養工作等。
為使《規定》的有關精神盡快落地,固化制度機制,省檢察院聯合政法各單位于9月開始在全省開展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下一步,檢察機關將以專項治理工作為抓手,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擔當意識和責任意識,將全省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抓實抓好,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