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8月28日,記者從遼陽縣人民法院獲悉,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一起終本案件順利執結,同時還在執行過程中化解了一場治安糾紛。
2014年至2015年間,謝某、戴某二人因拖欠王某3萬余元勞動報酬,被王某訴至遼陽縣法院,王某勝訴后卻遲遲等不到謝某和戴某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傳喚謝某和戴某,二人答應履行給付1萬元的義務,并承諾剩余的2萬余元分期履行,王某表示同意。但此后,謝某和戴某二人一直未如約履行義務,執行法官給二人打電話均不接聽,家中大門經常上鎖,二人去向不明,因二人名下未能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經王某同意后,該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一直以來,執行法官對這起終本案件并未放棄,堅持定期查詢二人名下的財產,給二人打電話,甚至去附近執行時,都要到二人家中再看上一眼,并且抓住一切可能的機會,打聽二人的動向。
前不久,剛剛準備吃午飯的執行法官接到王某的電話,告知被執行人謝某、戴某均在家中。執行法官迅速行動,從食堂門口轉頭奔向警車,第一時間趕到了被執行人的家中。但因謝某通過窗戶看到了王某的身影,便企圖從后門離開家,王某發現后進行阻攔。在此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戴某發現局面失控,便報警處理。
隨即,執行法官趕到派出所,對謝某和戴某故意逃避判決書確定義務的行為給予了嚴厲批評,隨后又進行了耐心細致的釋法析理,但二人始終無悔改意向,執行法官決定對其二人采取拘留措施,二人聽后心里產生了動搖,同時在派出所民警的積極工作下,二人終于迫于壓力履行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