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營口市鲅魚圈區人民法院日前執結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
執行現場
2017年,曲某因小區物業公司將原本開放的區域進行封閉管理,設置大門和安全圍欄,對于居住在出入口附近的業主或是小區主干道旁從事經營活動的業主的利益造成不利影響,將小區物業訴至法院。鲅魚圈區法院經審理判決小區物業公司30日內拆除小區西側大門及圍欄。判決生效后,小區物業公司拒不履行義務,曲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多次走訪現場勘查小區情況,并對被執行人小區物業公司做思想工作。期間,小區物業公司向鲅魚圈區法院進行情況說明,表示愿意履行法院判決,但是由于小區的部分業主要求不能拆除大門,否則堅決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也很為難。執行法官和申請人、被執行人進行了協商,決定強制執行。
8月1日,鲅魚圈區法院執行一庭近10名執行人員帶領兩名法警前往現場,經過近1個小時的工作,將小區西側大門及圍欄拆除完畢,該案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