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臺安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對受理的30余件拒繳交通違法罰款案件全部執行完畢,這是臺安縣法院首次執行交通違法行政處罰案件。
3月21日,申請執行人臺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向臺安縣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30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予以強制執行。法院經過嚴格審查,裁定準予強制執行。法院向被執行人依法送達行政裁定書后,被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到銀行主動繳納行政處罰罰款,因此這批案件由臺安縣法院執行局依法強制執行。
臺安縣法院執行局執行干警線上查詢銀行賬戶、支付寶、微信,線下到保險公司、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等單位全面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并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同時向被執行人宣講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不履行義務的嚴重后果。經過不懈努力,30余名交通違法行為人在法律威懾下,最終繳納了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