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針對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前不久提請審查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某等12人涉嫌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錦州市凌河區人民檢察院立即成立專案組,全體辦案人員加班加點,從嚴從快審查此案。
經審查,重慶市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王某多次向錦州市吸販毒人員佟某、徐某、李某等人販賣冰毒,佟某、李某等人將購買的冰毒再向他人出售,其中李某某涉嫌販賣冰毒897.66克,王某涉嫌販賣冰毒410克;佟某等人涉嫌販賣冰毒50余克至0.3克不等。犯罪嫌疑人王某等3人多次為他人吸食冰毒提供場所及毒品,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經專案組對本案嚴審細查,細致訊問犯罪嫌疑人,嚴把證據關,認真核查相關證據,于7月12日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某等8人以販賣毒品罪批準逮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等3人以容留他人吸毒罪批準逮捕;對1名犯罪嫌疑人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批準逮捕。同時,通過審查發現馮某涉嫌販賣毒品罪,凌河區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議書》,要求公安機關追捕犯罪嫌疑人馮某。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