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營口市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日前召開專項活動開展情況新聞發布會,對今年以來開展的“案件質效提升年”活動、“規范司法行為,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和“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的做法和成效情況進行發布,并與社會各界代表交流互動。
新聞發布會現場
“案件質效提升年”活動開展以來,營口市檢察機關嚴格按照省人民檢察院的要求,穩進、扎實、有效開展各階段工作:一是積極部署動員,二是嚴格對標檢查,三是扎實整改提升。兩級檢察院細化整改措施,實行整改責任制,堅持即知即改,實行問題銷號,確保問題得到切實整改。
營口市檢察院充分運用法律監督職能,有效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相繼出臺了《關于辦理涉及企業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和《營口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檢察、檢察公益訴訟職能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兩項重要文件,積極構建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檢察公益訴訟“四位一體”保護與服務相結合的營商環境新機制,努力營造法治化、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在刑事檢察領域,營口市檢察院與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營口市公安局會簽了《關于辦理涉及企業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進一步將刑事檢察司法保護企業及企業家的原則、界限、標準、重點具體化,使其成為公檢法機關辦理涉企刑事案件的規范性文件。在民事行政檢察、檢察公益訴訟領域,營口市檢察院著眼司法保護和服務保障相結合的法律監督新視角,制定了《營口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檢察、檢察公益訴訟職能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積極創新助力營商環境建設的新思路。同時,認真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推動形成從源頭上解決好群眾訴求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