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營口市西市區人民檢察院對6起危險駕駛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并對每個案件提出了量刑建議。這是《刑事訴訟法》修改施行后,西市區檢察院辦理的首批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
這一工作成果,得益于西市區檢察院與西市區司法局聯合簽署《關于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值班律師見證程序工作實施方案(試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利于進一步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及時懲罰犯罪,加強人權保障,是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
上述6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能夠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西市區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并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均表示愿意認罪認罰。與此同時,檢察院聯系當地律師事務所值班律師集中見證,承辦檢察官向值班律師詳細介紹每一個案件的具體案情以及量刑建議。值班律師聽取情況介紹后,對該院承辦檢察官針對6起案件的事實、罪名以及量刑建議予以認可。犯罪嫌疑人聽取值班律師的意見后,知悉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法律效果,同意承辦檢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議,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認罪認罰具結書》。該院承辦檢察官擬制起訴書和量刑建議書,將《認罪認罰具結書》在起訴時隨案移送至法院。
記者了解到,西市區檢察院將以辦理危險駕駛案件為契機,結合工作實際,全面實施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同時也會對司法實務中遇到的疑點難點進行梳理,組織公、檢、法、司聯席會議達成共識,促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實更加深入、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