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在執行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通過網絡拍賣快速處置涉案的四宗財產,及時保障了當事人的勝訴權益。
2015年9月10日,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房產開發過程中以購買建筑材料為由向銀行貸款9000萬元,并且將自己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向銀行為上述貸款提供了抵押擔保,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貸款發放后該開發公司前期按期償還,未拖欠貸款利息,但后期該開發公司沒有償還利息,該開發公司被訴至法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后,要求被告向銀行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計10006萬元,因被告不履行判決義務,原告向葫蘆島中院申請強制執行。
葫蘆島中院立案受理后,立即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并依法將被執行人名下的四宗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了查封。但是,為了注重保障被執行企業的生存,促進民營企業穩健發展,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辦案法官依據雙方當事人意愿,最大程度平衡雙方當事人利益,力求達成和解協議。多次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始終未達成和解協議。承辦人立即對該四宗財產移送評估,及時在網站進行公開拍賣。在公開拍賣當天,即成功拍賣四宗標的物,成交價高達1.2億元,及時實現了申請人的權益,使該起執行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近年來,葫蘆島中院對被執行人保持高壓態勢,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案件具體解決,想方設法維護勝訴債權人合法權益。開展網絡司法拍賣以來,拍品種類已從車輛和商業用房,拓展到住宅、工業用房、國有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成品零件及原材料等領域。最近兩年,隨著公眾對網絡司法拍賣的了解不斷加深,拍賣數量、成交量、成交額都有了大幅增長,單筆成交金額、溢價率、出價次數、報名參拍人數等屢屢被刷新,實現了拍賣公開透明最大化、財產處置速度最大化、合法權益變現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