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月24日9時,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省、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協委員、市知識產權局工作人員、律師、知識產權從業人員及在校師生等近百人旁聽庭審。
原告內蒙古恒豐集團銀糧面業有限責任公司是“河套”“河套雪花粉”等注冊商標的商標權人。該公司普通許可內蒙古恒豐食品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第30類面粉等產品上使用上述商標。案外人豐益貿易(中國)私人有限公司系“金龍魚”(文字、圖形)商標的商標權人。該公司許可被告益海嘉里食品營銷有限公司使用“金龍魚”商標,該被告委托被告益海嘉里(沈陽)糧油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標注有“河套平原雪花粉”字樣的“金龍魚”面粉,并在被告大連大商潮店樂園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處銷售。原告以各被告未經許可擅自在其生產、銷售的面粉上使用“河套”等商標,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構成商標侵權,且在產品包裝的顯著位置上標注“100%河套平原優質小麥”等信息,屬于虛假宣傳為由起訴,要求三名被告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萬元。三名被告均辯稱不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為保證庭審高效順利進行,合議庭通過庭前會議,對各方當事人提交的上千頁證據進行了證據交換和質證。本次庭審通過中國庭審直播網等全程同步直播,實時觀看人數超過千次。
參加旁聽的各界人士紛紛表示,該案貼近百姓生活,也更容易使公眾體會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直播展現了大連中院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能力和水平。
庭審結束后,該案合議庭成員與參加旁聽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了座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