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經驗·
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對涉民生執行案件(尤其是涉農民工工資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放款的“三優”原則,部分法院還成立了涉民生執行案件快執團隊,加大執行力度,加快辦案節奏,用最短的時間兌現生效法律文書。僅今年元旦、春節期間,丹東兩級法院共執結涉民生案件318件,發放案款705萬余元,其中,涉農民工工資案件156件,發放案款318萬余元。
于蔚超
典型案例
2月22日,農歷正月十八,鳳城市人民法院收到蠶農高某等46人的執行申請,早已進入全面攻堅狀態的執行干警迅速作出反應,優先快速立案,隨即啟動了財產調查措施,并對未申報財產的被執行人進行了信用懲戒。因賬戶凍結、出行受阻,被執行人徹底打消了逃避執行的想法,主動承諾履行義務。執行干警趁熱打鐵,一鼓作氣,僅用20天就將全部案款發放到46位申請人手中,蠶農們贊嘆法院執行的高效,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線訪談
訪談人: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 于蔚超
記者:丹東兩級法院對涉民生執行案件堅持“三優”原則,有的基層法院還成立了快執團隊,這些亮點經驗是如何取得的?
于蔚超:丹東兩級法院高度重視涉民生執行案件,尤其重視保障農民工等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不僅在“兩節”期間開展集中執行行動,還充分借鑒以往的活動經驗,結合本地執行工作實際,將部分舉措常態化,從而形成了現有的涉民生案件優先執行工作機制。
記者:這些亮點經驗在破解執行難工作方面發揮的作用如何?
于蔚超:在丹東地區執行案件中,涉民生執行案件數量雖然占少部分,但這類案件與人民群眾的生計休戚相關,執行結果直接影響人民群眾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認知。涉民生執行案件執行標的不大,但執行好一起涉民生案件能夠讓申請人感受到司法的溫暖,此外,申請人作為親身經歷者,擁有著獨特的視角和溝通方式,很多涉民生執行案件的申請人都自發成為“執行工作宣傳員”,助推執行工作宣傳深入到社區村屯。
記者:重點解決涉民生執行案件,營造破解執行難的濃厚輿論氛圍,這些亮點經驗是否適合推廣?
于蔚超:復制、推廣這一經驗并不難。首先要有重視涉民生執行案件的意識,然后要有具體措施。涉民生執行案件量多的法院可以成立專門執行團隊。團隊由經驗豐富的老法官和勇于創新的年輕力量共同組成,形成最優配備和最佳組合,然后與法院相關部門相互積極配合,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把涉民生執行案件執行好。
此外,法院還要定期開展專項行動突擊解決涉民生執行案件。目前,面對涉民生執行案件逐年增長的趨勢,丹東兩級法院會組織力量,集中清理一批涉民生執行案件,解人民群眾的燃眉之急,緩解申請人和被執行人之間、申請人和法院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