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昨日獲悉,申請執行人柳某日前將一面繡有“人民公仆、衛士楷模,秉公執法、為民解憂”的錦旗送到大連市普蘭店區人民法院,以表達對該院執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前不久,年近70周歲且系低保戶的申請執行人柳某,因人身傷害糾紛一案向普蘭店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標的額1.4萬元。執行法官受案后,將本案列為重點辦理的涉民生案件,立即對被執行人林某的財產進行了全方位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隨后多次約談被執行人林某,林某均以種種理由避而不見,并與執行人員玩起了“失蹤”。執行法官依法報請對林某采取拘留措施。鑒于林某住處偏僻,且平時家中無人,執行法官決定利用元旦、春節執行的“黃金時間”對林某采取強制措施。2018年12月28日20時許,執行干警一行4人驅車來到林某住處,發現林某家中亮著燈,判斷林某應該在家,但敲門后卻無人應答。執行干警在表明身份和對林某耐心勸說后,林某卻以自己不知道法院判決的事及天黑不安全為由拒絕開門。執行干警經請示院領導,依法強行進入林某家中。
執行法官根據林某沒有固定收入,一次性履行還款義務有難度的實際情況,勸說其制定還款計劃分期履行。但林某仍然態度強硬,拒不認可法院判決的法律效力,明確表示不會履行還款義務。遂對林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執行干警當晚便將林某送至大連市拘留所予以關押。執行干警一行人辦理完送拘手續返回法院后,已是子夜時分。申請執行人柳某對執行干警的辦案作風、奉獻精神給予高度贊揚,其表示雖然欠款沒有執行到位,但在這起案件的執行過程中感受到了公平正義。
在本案一度陷入僵局的情況下,執行干警決定另辟蹊徑,按照上級法院有關做好涉民生執行案件集中保險救助工作的規定,對本案的材料仔細審核后,將申請執行人柳某納入救助對象上報到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并經大連中院審核通過,由相關保險公司直接把救助款打入柳某賬戶,本案順利執結。
據悉,該院自實施報送保險救助措施以來,經上級法院審核批準下發救助款9.63萬元,執結涉民生執行“骨頭案”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