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法院在執行某案件過程中,被執行人分期履行了兩次后,仍欠15650元未給付。承辦法官再次聯系被執行人,耐心向其釋法明理勸說其盡快履行義務,被執行人當天將剩余的欠款全部付清,該案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