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沒想到拖欠這么多年的血汗錢,剛立案15天就要了回來,真是太感謝法院執行局的法官們了!”3月1日,朝陽縣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了22件涉農民工工資案件,得到農民工的高度贊揚。
該院執行干警告訴記者,此系列案件申請執行人為陳某某等22名農民工,此22人經介紹在被執行人朝陽縣瓦房子鎮團山子村某錳礦(以下簡稱錳礦)工作,但被執行人從未支付過勞動報酬,經22名申請執行人多次催要,被執行人亦未給付。故此22人向朝陽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由錳礦支付22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合計105530元。
“仲裁裁決書生效后,錳礦仍未履行義務,故22名農民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執行干警告訴記者,法院受理后,立即向被執行人郵寄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命令,但錳礦法定代表人拒收。
在此種情況下,朝陽縣人民法院立即組織警力,于3月1日4時30分集結出發,6時30分到達錳礦的法定代表人趙某家中,將其強制帶至法院,并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時做趙某家屬的思想工作,向其家屬闡明利害關系,并表示如不履行將立即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最終,趙某父親于當日14時30分將全部案件款送至朝陽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