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別感謝法院,感謝各位執行法官辛苦幫我們執行回血汗錢,我們可以安心回家過個好年了!”1月24日,農民工宋某某緊緊拿著領到的6萬余元工資款激動地對凌源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說。
據悉,宋某某等37人與張某甲、呂某某、凌源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凌源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張某乙勞務合同糾紛一案判決生效后,被告拒不支付工資款,宋某某等37人向凌源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責令其在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履行給付義務。但被執行人躲避執行,其中3人只接電話拒絕見面,另兩名被執行人故意隱匿行蹤。經執行法官多次與3人耐心溝通協調,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并說明拒執行為的嚴重后果,三被執行人不再有抵觸、躲避的情緒,表示會盡快將執行款項交到法院。后經過一個月的多方尋找,執行法官終于發現另兩名被執行人呂某某、張某乙行蹤,迅速對其二人采取拘留強制措施。
在拘留所內,執行人呂某某、張某乙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后悔,并籌集了部分執行款合計24萬元。鑒于二人承認并改正了錯誤,凌源市人民法院對其提前解除了拘留強制措施。最終經多方督促,五被執行人交清全部執行款共計32萬余元。近日,凌源市法院集中將37名農民工的工資執行款逐一發放,案件全部執行完畢。
年關將至,眾多務工人員急需結薪返鄉過年,然而一些人的工資卻被拖欠遲遲未能得到兌現。為此,凌源市人民法院將涉農民工工資案件作為當前執行工作的重點,切實加大執行工作力度,開辟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發放執行款,確保當事人盡快實現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