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月16日,記者從大石橋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對在人民群眾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關鍵時刻挺身而出的執行員田和平給予表揚,并號召全體法院干警向其學習。
2018年7月,劉某因尚某在其房屋權益范圍內安放變壓器侵犯土地使用權,向大石橋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依法判決尚某移出安放在劉某房屋權益范圍內的變壓器。尚某拒不執行,劉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大石橋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員田和平負責該起案件的執行工作。由于執行標的物屬特殊設施,田和平多次找到營口市供電局協調遷出變壓器的具體事宜,并約定好時間共赴大石橋市旗口鎮前會村勘察執行現場。2018年10月31日,田和平和同事到現場研究施工方案,被執行人尚某在現場肆意謾罵申請執行人劉某,田和平和同事極力勸阻,尚某不聽勸阻,駕駛車輛加速撞向劉某。劉某因心中氣憤,拒絕躲避,田和平毫不猶豫沖到劉某身邊,在千鈞一發之際將其拽到路邊,避免了一起惡性事件的發生。田和平告訴記者,當時尚某駕駛的汽車緊貼著他的衣服呼嘯而過,差一點將他剮倒。
尚某的行為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