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爺,您家的執行款一共就500多元錢,希望您盡快將錢交到法院!”面對90歲的被執行人王某,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實施第三團隊負責人吳興琦耐心地勸說著。
“我沒有錢,房子和生活費都是孩子給的。”老人反復說著這句話。
這是11月26日連山區法院執行干警針對一起高空墜物案件開展的第三次執行行動現場。經過前兩次的集中行動,共82戶的被執行人僅剩下最后的5戶,執行已近尾聲。
被執行人(中)當場用微信轉款履行義務
害人不淺 高樓上“飛”下個酒瓶子
記者采訪了申請執行人霍建國,他的講述從2016年7月17日開始。
“那天下午,我買完手紙回家,剛走到‘樂都匯’樓下,腦子‘轟’地一下,我感覺被什么東西砸到了,當時血就順著臉往下流,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霍建國如是說。
霍建國醒來以后,才從別人口中知道,自己被一個玻璃酒瓶砸了,當時派出所和120救護車都來了現場,也對案件進行了偵查,但可惜的是,沒有發現可疑線索。
受傷后,霍建國馬上被送到了醫院,住院66天,醫療費用加其他損失共計4萬余元。
霍建國低下頭,一邊給記者看頭上和手上的傷口一邊說:“當時酒瓶砸到我的頭后,玻璃碎片把我的左手也給劃傷了。后來醫生告訴我,這個瓶子是橫著砸到我頭蓋骨最硬的那個地方,如果有一點偏差,不是植物人就是死。”
由于未能確定實際侵權人,在咨詢律師之后,霍建國向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法院依法判決,霍建國的經濟損失由樂都匯高層一單元82戶所有使用人共同承擔。
判決生效后,各被告沒有提起上訴,但也沒有履行給付義務。今年10月18日,霍建國向連山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兩次行動 68戶給付31000余元
法官吳興琦收到此案后,10月22日便將執行通知書張貼在小區里。
記者看到,在執行通知書上,列出了各被執行人的名字以及各自應當承擔的執行金額,并責令各被執行人自執行通知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履行義務。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同時,將執行法官的名字、手機號碼和連山區法院的銀行賬號進行了告知。
截至10月25日,僅為數不多的幾戶履行了義務。當晚,執行干警來到“樂都匯”,開始挨家挨戶執行。
吳興琦告訴記者:“這一次入戶執行效果很好,有57戶自動履行了義務,將執行款打到了法院指定的銀行賬戶,但是仍有25戶沒有履行。”10月27日上午,連山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常海帶領執行局全體干警、司法警察40余人,再次開展現場執行。有些住戶在執行法官耐心宣傳教育下,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
經過兩次集中執行,共執行住戶68戶,執行回款31000余元。
霍建國當初住院看病的錢都是借的,心里也都知道很多被執行人掏錢心里委屈導致執行很困難,沒想到法院這么快就執行多半,他在心里感謝法院、感謝法官,連連稱贊他們做事“雷厲風行”。
溫情執行 被執行人理解法院工作
11月26日11時,記者跟隨執行法官,來到了葫蘆島市連山區“樂都匯”高層A座,剛剛到達執行現場,司法警察便有序地拉起了警戒線。
吳興琦告訴記者:“從10月27日開始,我陸續給沒有交納執行款的被執行人打電話,并以短信的方式將執行信息發給各被執行人。陸續又有9戶履行了義務。今天,我們來執行最后5戶。”
執行干警執行的第一戶被執行人,是住在13樓的90歲老人王某,于是就出現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吳興琦微笑地看著老人,沒有再堅持。離開王某家,他告訴記者:在此次現場執行之前,法院已經對王某的財產進行查找,發現其名下有一張大額定期存單,考慮老人年齡偏大,且執行額只有534.95元,凍結老人存單會讓其定期存款利息受到較大損失,所以法官們決定再做其兒女的工作,爭取采取老人能夠接受的方式執行到位。
連山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季愛華告訴記者:“此案涉及被執行人眾多,鑒于本案的特殊性,我們盡量以做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為基礎開展執行。從目前情況看,這樣溫和的執行方式使他們對法院的工作表示理解。”
其后的幾戶家中均無人,執行干警撲了空。
“法院已對這5戶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進行了鎖定查控,如果他們在法官反復做工作之后仍拒不履行,法院將凍結賬戶強制執行,并將他們列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吳興琦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