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日前,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法院在執行指揮中心召開集中發放執行款兌現會,該院執行局局長戴天峰主持會議,專項執行中隊中隊長劉福成、執行員馬宏宇現場為80名申請執行人發放執行款共計550余萬元,全部足額執結。據悉,該系列案為于洪區法院2018年度集體訪案件涉案最多、標的最大的系列案件。
本案中80名申請執行人均為購買被執行人沈陽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商鋪的業主,后因被執行人原因造成不能依據合同辦理權屬登記,致使80名申請執行人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遂紛紛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物業公司退還購買商鋪款,每戶標的額在10萬元左右。于洪區法院依法審理后判決:沈陽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應依法退還房款。但被執行人一直以資金短缺為由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隨后該案進入執行程序。考慮到該系列案件涉及申請執行人較多、標的較大,院領導高度重視,采取多種方式執行,終于成功執行回案款。
記者了解到,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馬宏宇多次采取網絡查詢、查封凍結、控制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等措施,在被執行人無足額財產在短期內無法償還申請人的情況下,迫使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盧某簽訂自愿代償書。因查詢到盧某在長春有一處房產,馬宏宇邀請申請執行人代表參與見證,帶隊往返長春4次,成功查封了該處1342平方米的門市房,并準備進入評估拍賣程序,盧某為減少自身損失,迫于法院執行壓力,主動履行剩余款項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