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感謝法官同志讓我在法院感受到了家一樣的溫暖,這不是簡單的強制執行,而是實實在在地解決問題。十分感謝辦案人員用情、理、法耐心開導,解開心結,讓我們避免被強制執行……”這樣感謝的話出自一名被執行人家屬之口,樸實真切的語言道出了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真心實意解民憂,用依法有效的執行行為讓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與溫暖和諧。
祖某與宋某因一起房屋買賣而引起糾紛,由于雙方已經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合同中約定附贈的半地下倉房一直未能交付,祖某遂起訴到法院。經皇姑區法院審理,判決宋某應交付倉房并支付相關費用。今年4月,祖某申請法院執行生效判決,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宋某發出執行通知書等文書,并多次前往該涉案倉房進行調查并發出騰房公告,卻始終聯系不上被執行人宋某。執行干警通過該小區物業公司以及房屋中介公司,得到了被執行人宋某女婿的電話。經溝通執行干警了解到,被執行人宋某目前意識不清、臥床不起,之前的房屋買賣合同系宋某的一名子女以宋某的名義簽訂的,其他子女對此房屋的出售多有異議,因此對于法院的執行通知和騰房公告等文書置之不理,也不予配合。執行干警得知被執行人家屬的“心結”后,耐心地向他們釋明法理,并聯系了被執行人的所有子女,分別說明情況。情、理、法并用,言明利害,細致勸導,得到了被執行人子女們的普遍認同,對法院執行有了統一認識,態度也發生了根本變化,一致同意全力配合法院執行,積極履行判決義務,不讓臥床的老人擔憂。
日前,被執行人的子女將已經騰空的倉房鑰匙交到申請人祖某手中,并將相關費用全部繳納完畢,一起房屋糾紛執行案件順利執結。當天恰逢省人大代表賀文升到該院視察執行工作,賀文升代表見證了這一過程并深有感觸:“法院強制執行多是申請人滿意贊揚,此案能夠得到被執行人家屬的贊許,說明法院的執行工作真正做到了讓人民群眾在每一件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