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0月26日,對于申請執行人唐某注定是個不平凡的一天,苦等的借款終于如數執行到位。唐某沒有想到,當初“好哥們”欠他一年多的錢,向撫順市東洲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才一個月就要回來了。
事件回溯至2017年的夏天,本是好友的張某找到唐某,以做生意資金拮據為由,懇請唐某幫一把。出于信任,家境并不寬裕的唐某,籌措了1萬元借給了張某,并寫下字據約定一個月后還清。俗話說:“借錢容易,要錢難”,唐某不幸也陷入這俗話的怪圈中。張某起初還對唐某敷衍應付兩句,后來就徹底變了臉,各種推諉。
無奈之下,唐某于2017年8月將張某訴至法院,張某面對事實再無力狡辯,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唐某本以為經歷過教訓的張某能夠迷途知返,主動履行還款義務。誰知道,張某徹底消失了無蹤影。
唐某將最后的希望寄托于法院去執行,執行法官呂環宇于2018年9月18日收案后,多次摸查被執行人張某戶籍地新撫南陽路某小區,奈何被執行人狡兔三窟,在親戚朋友家東躲西藏。呂環宇多方打探才得知被執行人意欲赴南方打工,且無正當理由拒不報告名下財產。法院隨即依職權限制其高消費,并將其列為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雙管其下,從海、陸、空限制了失信人張某的出行。加之,近期東洲區法院在各鄉鎮(街道)、社區(村)大力宣傳拒不執行的嚴重后果,迫于法律的威懾,唐某于10月26日主動到法院“自首”,并履行完畢全部案款。
得知喜訊的唐某非常高興,并表示由于自己正在外打工,將于近日到東洲區法院領取全部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