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我又不是殺人犯,干嘛這么玩兒命追我啊?我都跑河里了你們還追,不就是欠了點兒錢嗎!”10月27日,“老賴”徐某在被法院執行干警追了一公里,在河里被抓后,一臉不解地問。
干警兜里的現金都濕了
11月5日,記者從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了解到,2011年9月,徐某向岫巖農商銀行借款9萬元,并由潘某等人作擔保。借款到期后,徐某只償還了5000元本金及6000余元利息,余款一直未償還。2018年7月,岫巖法院判決徐某償還岫巖農商銀行本金84999.97元及利息。8月20日,岫巖農商銀行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對徐某依法傳喚,徐某償還了1萬元的欠款,并承諾9月15日之前全部還清,但之后徐某一直毫無音訊。
10月27日上午,執行局干警們來到徐某家的時候,在一樓并沒看見人,正準備到二樓找人的時候,卻發現有人從后院溜走,大家馬上追了出去,執行干警史鵬飛沖在最前面。
徐某在前面狂奔,史鵬飛在后面猛追。徐某跑進了一人高的枯草荒地,史鵬飛就循著腳印緊追不舍;徐某鉆進了一片蘑菇棚,史鵬飛仍然步步緊逼。可這徐某跑得是真快,又熟悉自家后院地形,一般人還真追不上他。等史鵬飛從蘑菇棚鉆出來時,徐某已經跑到了河邊。深秋的河水寒冷刺骨,可是徐某為了躲避債務,“毅然決然”地下了河。冰冷的河水沒過了膝蓋,他一步步向河中央走去。史鵬飛來不及多想,跑上前縱身一躍,將徐某撲倒在河里。這時,其他干警也已經趕到,從河里將濕透的二人拉了上來,倆人都已氣喘吁吁。
根據徐某的行為,法官決定對其處以15天的司法拘留。在進拘留所之前,徐某還問法官“我也不是殺人犯,干嘛這么玩兒命追我啊,我都跑河里了你們還追啊,不就是欠了點錢嗎?”可正是因為他不償還借款,觸碰了法律,所以才會受到懲罰。
10月30日上午,擔保人潘某找到法官,經法官與岫巖農商銀行協商后,潘某一次性償還了12萬元,案件成功執結。
干警的胳膊和腿都受了傷
采訪時,史鵬飛告訴記者,雖然他不是執行法官,但當時也沒多想,就是想把欠錢不還還跑的被執行人追回來,雖然在河里把徐某撲倒的時候自己受了傷、手機因泡水也不能再用,但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為這一千米的追逐,不僅是自己與被執行人的較量,更是法律權威與誠信缺失的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