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1月2日下午,營口市站前區人民法院四樓審判庭的旁聽席上坐滿了人,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不是庭審,而是站前區法院組織的執行款集中發放大會。
看到法官給開具的轉賬單,呂大爺一雙滿是皺紋的手拉著執行局法官,一個勁兒的說著謝謝。
執行法官向申請執行人講解如何辦理取款手續
記者了解到,該起案件是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刑事執行案件。2016年,被執行人(刑事案件被告人)黃某某伙同陳某某通過營口某信息咨詢公司,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通過傳單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公開宣傳投資項目,以承諾定期返利、抽獎等形式吸收公眾存款。截至案發前,黃某某、陳某某與109名被害人簽訂投資合同,吸收公眾存款共計人民幣528萬元。
該案經站前區人民法院依法審判,判決黃某某、陳某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三年。此案涉案人數多、社會影響大。
該案進入執行階段后,站前區法院為了及時實現當事人權益,在涉案車輛的拍賣程序中,沒有選擇傳統的評估拍賣,而是根據今年9月新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若干問題的規定》,采取了時間快、成本低的當事人議價方式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并通過網絡司法拍賣的形式,僅僅用了十五天的時間就實現了執行財產的成功變現,且最大限度地實現了拍賣標的物價值。
執行法官為申請執行人辦理手續
為確保執行款及時、安全發放,站前區法院高度重視,先期制定了發放方案。在221.38萬元的案件扣押款和車輛變現款全部到位后,根據回款總額,按照109名受害人尚未返還金額占比,對每位受害人應發放金額進行計算,且采用轉賬單的形式發放,并請法院紀檢組對發放明細及發放現場進行全程跟蹤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此次執行款的發放只是站前區人民法院執行攻堅戰果的一個縮影。據了解,今年以來,站前區法院共新收案件1657件,結案1485件,結案率為88.03%,同比分別上升104%、206%和28.25個百分點。實際執結1307件,執行到位金額6631.3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