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以生產經營為由,潘某從某銀行貸款35萬元,貸款到期后,只償還本金3000余元,余款及利息遲遲不肯償還。10月13日,潘某的妻子沈某回到家后得知丈夫潘某被盤錦市雙臺子區法院執行干警帶后走急忙帶著5萬元現金趕到法院,償還銀行部分貸款。
被執行人潘某和沈某系夫妻,與申請執行人某銀行因貸款償還糾紛,起訴至雙臺子區法院。經法院判決,被告潘某于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償還原告某銀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判決生效后,被告潘某未履行還款義務,某銀行只好向雙臺子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后,執行干警多次找到潘某作思想工作,但其極不配合。10月13日,執行干警再次來到潘某家中,在釋法析理未果的情況下,決定給予潘某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并將其拘傳回院,準備做完筆錄后再送押至拘留所。不料,執行干警回到法院不足半個小時,沈某就帶著5萬元現金趕到法院,用于償還部分貸款。被執行人潘某作出了還款承諾,并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并表示余款及利息于11月30日前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