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0月10日,申請執行人夏某在黑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收到了近50萬元的執行款,她激動得熱淚盈眶,打心眼兒里感謝執行法官。面對此情此景,黑山縣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左榮新說:“執行攻堅如戰場,在該案執行過程中就充分體現了爭分奪秒的較量。”
2015年末,錦州市某電力公司與黑山縣某工程隊的夏某簽訂了黑山變電站——黑山索引站220千伏線路工程《施工外委分包合同》。工程總價款127.7萬元。2016年7月1日,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后,夏某共得到工程款78.2萬元,尚欠48.5萬元。之后,因久拖未還,夏某將錦州市某電力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錦州市某電力公司償還所欠工程款。黑山縣法院于2017年8月11日對這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審理終結,原告夏某勝訴。法院判決后,錦州市某電力公司仍推拖搪塞,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夏某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今年9月21日,黑山縣法院執行局通過法院查詢系統,查出錦州市某電力公司賬戶收到匯款200萬元。
左榮新與其率領的執行團隊聞風而動,當即驅車前往錦州市某銀行,在向銀行負責人員亮明法官身份后,依法查封了錦州市某電力公司的銀行賬戶。但辦理手續的過程中,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當銀行的工作人員打開操作系統時,系統顯示,就在該銀行賬戶被查封的十幾秒鐘之前,錦州市某電力公司收到的200萬元存款已通過網銀被他人全部取走,本次行動無果而終。
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執行法官們返程途中,一個電話讓這個執行案件有了轉機。打來電話的是錦州市某電力公司負責人員,原來,執行法官剛剛查封的銀行賬戶中又收到了一筆60萬元的匯款,因得知銀行賬戶被查封無法提款,該負責人員這才打來電話,并提出“因與申請執行人夏某有一些事情需要交涉,希望法院能解封該銀行賬戶”的要求。左榮新經與同事們商量,當即在電話中回復對方:“給你們半個月時間與申請執行人交涉,但銀行賬戶不能解封。”
半個月一晃就過去了,10月9日,因申請執行人夏某與被執行人錦州市某電力公司協商未果,黑山縣法院執行局決定依法處置已凍結的60萬元存款。有了上次的經驗教訓,執行法官們前往經辦銀行上級主管部門,鄭重告知:“你們下屬銀行在我們解封后,如不能保證被執行款安全,我們將依法對該銀行予以處罰。”這一告知得到了該銀行上級主管部門的全力支持,使該案得以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