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0月6日,一場熱鬧的婚禮正準備在盤錦某酒店舉行,盤山縣人民法院的執行干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正站在酒店門口迎賓的劉某某拘傳帶至警車,整個過程不到兩分鐘。
被執行人劉某某是私營企業老板,涉及3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涉案金額達180余萬元。據申請人透露,在欠下高額債務后,劉某某將所有資產進行轉移、隱匿、瞞報,在外地有總額數百萬元的多項投資行為,但拒不歸還欠款。2017年至今,盤山縣法院將其納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并在開展的多次執行行動中,因其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下落不明,執行落空。
申請人向法院提供線索,劉某某的兒子將于10月6日在盤錦某酒店舉行婚禮。對此,執行干警對相關工作進行周密安排,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將劉某某傳喚到法院后,執行干警立刻對其進行詢問。在被問及財產時,劉某某三緘其口、避重就輕,以沒錢支付為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據此,執行干警決定對其進行司法拘留。
“這次行動的主要目的在于通過執行行動,讓法律的強制力和輿論的壓力合成高壓威懾力,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逃避執行的人,形成警示作用,敦促他們自覺履行法律義務。對于拒不執行的人,無論是誰,身在何處,法院都將亮劍執行,追究到底,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盤山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