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記者從丹東市公安局了解到,該局探索創新建立的市局局長案件督辦機制,推動案件快立速破,截至目前,3個月時間,已發督辦指令107期,涉及案件108起,限期內累計破獲督辦案件76起,督辦案件破獲率達71%,打掉犯罪團伙16個,抓獲犯罪嫌疑人89人。多項指標全省第一,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持續保持全省領先。
丹東市公安局科學制定了《局長案件督辦機制實施細則》,將110接處警受理案件、二代警綜平臺錄入案件和市局領導交辦線索及案件全部納入督辦范疇,確保大案不錯過,小案不忽略。明確將全市轄區發生的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民生類、企業生產類和其他重大、有影響、容易引起社會或媒體關注的案件納入市局督辦形成線索和督辦指令。對以上現發案件,經報請市局主要領導同意后列為督辦案件,由市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或市局局長指定相關市局領導牽頭督辦。經每日篩查被市局確定的督辦案件,由市局以市局局長的名義通過市局案件督辦群和OA辦公系統,向責任單位下達市局案件督辦指令,限令小案3天內必須破案抓人,大案7天內必須鎖定嫌疑人。
丹東市公安局明確對市局局長督辦案件,要第一時間實施多警種和管轄地同步上案工作機制,捆綁作戰,形成督辦案件偵辦合力,通過微信語音視頻系統,即時召開未偵破督辦案件手機視頻調度會議,同時對已破督辦案件進行評估分析,總結經驗,反思不足。
5月29日至6月2日,寬甸滿族自治縣長甸、永甸、硼海鎮等地相繼發生5起入室盜竊案件,該5起案件先后被列為局長督辦案件。寬甸縣公安局組織刑偵大隊、網安大隊、礦產品大隊及相關派出所共同偵破。6月3日,辦案民警將犯罪嫌疑人周某、陳某抓獲,二人供述今年5月至6月相繼作案8起,民警在其租住處查獲黃金吊墜、銀質手鐲等贓物20余件。
據悉,丹東市公安局還采取周提示、月通報、季考核的方式,對全市8個縣(市)、區公安(分)局和全部公安、邊防派出所轄區的刑事案件立案、治安案件受案和打擊處理收押的同比情況進行統計考核、排名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