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4月8日,撫順縣交警大隊在沈環線22.4公里處設置執勤卡點,開展“酒駕”集中整治行動。15時許,一輛未懸掛號牌的銀灰色微型面包車駛入交警的視線,交警迅速將其攔停。
經訊問得知,駕駛人石某是撫順縣人。當交警要求石某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石某以各種理由拒絕,還和交警套上了近乎。執勤交警當即對其進行比對查詢。經核實發現,石某不但人很可疑,開的車也存在很大問題。在證據面前,石某交代了實情。當天中午,他在家喝了酒,下午要去集市買東西,便向同村的王某借車,本想交警白天不會查酒駕,沒想到自己和車都有問題被交警扣留,后悔不已。
經進一步排查,該駕駛人共計涉嫌五種交通違法行為(無證駕駛、酒后駕駛、未檢車、未投保交強險、未懸掛號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撫順縣交警大隊決定給予石某行政拘留15日、罰款61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