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駕車被交警攔停,除了行駛證之外,再也拿不出有效證件,報出的名字也查詢不到駕駛證信息,駕駛人究竟在隱瞞什么?細心的交警抽絲剝繭,查出了駕駛人的真實身份。
3月11日晚高峰,大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中山大隊五中隊民警在港灣廣場長江東路口整治交通違法行為時,發現一輛白色豐田小跑車有改裝嫌疑,當即將該車攔停進行檢查。當民警請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該名駕駛人只出示了行駛證,稱自己的駕駛證落在家里沒帶,身份證也沒帶,身份證號記不住。民警問其名字的時候,該名駕駛人稱自己叫“李某然”,但民警沒有查詢到該名駕駛人的駕駛證信息。民警立即向中隊長報告情況,中隊長經過核查,命令將該駕駛人帶回大隊比對真實身份。
經認真比對,警方終于查到了該駕駛人叫李某霆。在鐵證面前,該名駕駛人終于承認自己就是李某霆,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證,并供述2015年因吸毒被判刑,3年內不得取得駕駛資格,刑滿釋放后,由于喜歡開車,一時沖動就把車開了出來。
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李某霆因無證駕駛機動車被警方處以罰款2000元、拘留15天的行政處罰。